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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长幼同校入学”,一定会被录取吗?东莞招生季,你关心的问题有答案了!

2023-05-30 15:30:50    来源:东莞时间网

目前,东莞市各项招生入学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市教育局通过政策发布会、短视频、志愿填报指导活动、东莞招考通平台等,对今年招生政策进行了多形式、广渠道宣传,但事关孩子上学的大事,不少家长仍有“十万个为什么”想要了解。

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该局将在招生季每周六推出“2023东莞招生入学知多D”栏目,就家长们最关心的热点问题,以“你问我答”的形式进行解答。

为使问答内容更具针对性,欢迎广大家长、学生通过“东莞慧教育”微信公众号后台留言提问,或致电市教育局招生热线(义务教育:0769-23126112,23126022;中考:0769-23126162,23126361)反映问题。市教育局将从中筛选出热点问题,及时解答家长的疑惑。


【资料图】

1:申请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长幼同校入学”,还可以选择民办直升吗?

答:今年我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主要包括“直升入学”“属地购买服务”“长幼同校入学”及“电脑派位”四个类别。如申请人同时符合“直升入学”录取资格和“长幼同校”入学录取资格,可在志愿填报阶段(6月4日-12日)选择其中一种类型入学,选择后,其他的民办志愿类别将失效。举例:小东就读A校(小学部),获得A校(初中部)“直升入学”录取资格;小东哥哥在B校就读,小东网上报名时也填报了B校“长幼同校入学”申请,经B学校审核也获得B校“长幼同校入学”录取资格。为此,在6月4-12日志愿填报阶段,小东登录招生平台会有民办学校“直升入学”“长幼同校入学”及“电脑派位”三个选项,如选择了“直升入学”,则“长幼同校入学”及“电脑派位”类别志愿自动失效;如选择了“长幼同校入学”,则“直升入学”及“电脑派位”类别志愿自动失效;如希望“电脑派位”,则“直升入学”和“长幼同校入学”自动失效,即三选一。

2:申请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长幼同校入学”,一定会被录取吗?

答:不一定。首先要符合“长幼同校入学”基本条件,民办学校“长幼同校入学”仅限于同一家庭中哥哥姐姐目前在本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非毕业班就读或2023年秋季能直升录取到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其弟弟妹妹今年需要申请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

其次,要根据“长幼同校入学”学位计划数录取。民办学校在满足完“直升学生”和“属地购买服务”学生入学需求后如仍有剩余民办学位,按剩余民办学位50%的比例提供学位优先满足相同监护人下多孩家庭(简称“同一家庭”)兄弟姐妹同校入学需求。如“同校入学”提供的学位计划数超过申请人数,全部予以录取,剩余的学位计划数增加至“电脑派位”计划数。如提供学位计划数少于申请人数,由民办学校通过电脑派位方式确定录取名单。没被录取的学生可继续填报“电脑派位”志愿随机录取。

3:小孩在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平台报名成功,也生成了报名号,为什么查不到审核结果?义务教育招生初审结果何时公布?

答:网上报名结束后,将进入资格审核阶段,初审结果将于2023年6月4日公布,学生家长登录招生平台查询并“网上确认”初审结果。

“网上确认”初审结果后,家长不能再对报名信息和初审结果进行修改或复核,请家长确认初审结果无误后再进行志愿填报。

4:如果义务教育招生网上报名初审结果不通过,怎么办?

答:义务教育招生网上报名初审不通过或对初审结果、积分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家长,可在2023年6月4日9:30-6月9日17:30提出复核,复核通过后须在志愿填报时间结束前完成志愿填报。

5:教育部最新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公民同招”政策,普通高中确保到2024年全面实现属地招生和“公民同招”。请问如何理解普通中小学招生“公民同招”政策?

答:《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9〕1号)就已明确要求:“各地要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选择生源,坚决防止对生源地招生秩序造成冲击。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引导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

对普通高中,则要求: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管理,所有学校(含民办高中)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统一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跨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

6:因个人原因未在今年规定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入学网上报名时间(5月16日-5月22日)报名,可以补报名吗?

答:一、逾期未报名的户籍学生,以及户籍在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有调整的户籍学生,如需申请户籍地公办学位,可根据属地教育部门的招生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向属地教育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教育部门审核资料后,统一在招生平台上补录。该批次补录的学生由属地教育部门根据学位剩余情况,统筹安排学位。公办学位不足的,可通过属地购买服务方式解决。具体报名方式、报名时间和学位安排请咨询属地教育部门。

二、逾期未报名的符合报名条件的非户籍学生,请密切关注义务教育招生工作进程,可于第一轮补录结束后,自行联系民办学校进行第二轮补录。

7:本学期如何申请非起始年级转学插班?

答:户籍学生需转学回户籍地公办学校就读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属地教育部门提出转学申请,具体办法、标准以及办理时间由属地教育部门自行制定。该类转学不需要登录招生平台申请。户籍学生需转学到民办学校就读的,须自行联系民办学校,由民办学校自行确定能否接收。民办学校应在核批的办学规模范围内,按照学籍管理相关规定招收转学生。该类转学不需要登录招生平台申请。

非户籍学生在本市民办学校非起始年级就读,符合积分入学条件,希望通过积分方式申请入读公办学校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可参照《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方案》(东府〔2023〕27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招生平台提出申请。申请民办学校的,自行联系民办学校,由民办学校自行确定能否接收。民办学校应在核批的办学规模范围内,按照学籍管理相关规定招收转学生。该类转学不需要登录招生平台申请。

8:正在办理户口迁入东莞,6月份迁入能否按本市户籍分数线录取普通高中?

答:不能。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名工作通知》,户籍类型有变化的考生,其“户籍类型”信息确认截止时间为5月20日,逾期一律不予办理更改“户籍类型”信息的手续。目前已确定所有初三考生的“户籍类型”信息,后续将根据“户籍类型”信息进行录取。

9:未被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录取会影响后续批次的录取吗?

答:根据《东莞市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是提前批,录取优先级最高,因此自主招生先录。自主招生录取,不影响后续批次投档录取。考生也可以不填报提前批的自主招生志愿,不填报该志愿不影响后续第一批普通高中志愿的投档录取。如放弃自主招生录取结果,则不再参与第一批次普通高中录取,也不参与普通高中补录,直接参与第二批的本市公办中职学校录取及后续批次录取。

10:有人打电话给我,说只要参加某个培训班,则一定能通过某学校校考,后期也一定能通过市考,可以被该学校自主招生录取,真的吗?

答:这是典型的骗培训费诈骗局!根据《东莞市2023年公办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工作方案》,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无论是校考还是市考,都是考前在纪检监督下,从评委库随机抽评委参与评分,现场给出考试分数,考生考试全程录像,录像保留至年底。若考生对分数有异议,可现场提出意见并由考场给出合理答复,若涉嫌违规或违纪,还可以提交确凿证据向中招办举报(举报电话:0769-23126162,23126361)。自主招生从校考、市考到录取,都是公平、公正、公开的,最后录取也是通过市中招平台录取,和考生是否参加某培训班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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